一项研究是否就足够了?

答案简单明了——“绝对不够”。单个对照研究几乎不可能得出充分可靠的证据,更不能用于支持治疗的决策。

不过,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发生。在这些罕见的单个研究中,有一项说明了心脏病发作期间服用阿司匹林能降低早期死亡的风险; [1] 另一项研究明确指出急性创伤性脑损伤患者服用类固醇会产生致死性后果;还有一项研究证实咖啡因是现有唯一可预防早产儿脑瘫的药物。

而通常情况下,单个研究只不过是在解决一个相同或相似的问题时多项对照研究中的一个。所以单个研究得出的证据应和其他类似研究中的证据一起被评估。

20世纪60年代,治疗的科学试验的先驱之一——英国统计学家Austin Bradford Hill提出了研究报告应该回答的四个问题:

  • 为什么开展研究?
  • 研究的内容是什么?
  • 有何发现?
  • 研究结果究竟意味着什么?

今天看来,这些关键问题依然很重要,却常常未能得到充分解决,甚至完全被忽视。而最后一个问题——研究结果究竟意味着什么?——其答案尤为重要,因为这可能影响到治疗决策和未来的研究。

以“对可能早产的妇女使用短程、经济的类固醇药物治疗”为例。1972年该治疗的科学试验首次被报告:母亲接受类固醇治疗可降低早产儿死亡的可能性。十年后出现了更多试验,这些研究规模小且单个研究的结果让人眼花缭乱,因为这其中没有任何一个研究对以往类似的研究进行系统的总结。如果他们做了这一工作,就会发现已存在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该药物的疗效。而事实上直到1989年该工作完成之后,大量的产科医生、助产士、儿科医生以及新生儿护士才意识到该治疗如此有效。可惜的是,之前已导致上万的早产儿白白夭折。[2]

为解答“研究结果意味着什么?”这一问题,疗效比较的特定的科学试验证据必须同其他类似研究的证据一起解读。在报告新试验结果时,若没有系统地评价和参考其他相关证据,就会耽误对有益与有害的治疗的认知,并导致更多不必要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