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赛汀
不仅商业公司会避开其缺点而鼓吹新疗法的优势,专业的炒作和媒体的积极宣传都会进一步夸大药物的益处而掩盖其潜在风险。而且,就乳腺癌治疗药物群司珠单抗——大家所熟知的商品名为赫赛汀事件来看,这些风险可能不仅仅包括有害的副作用,还包括诊断难点。
2006年上半年,患者、专业人员的强烈要求加上制药企业和广大媒体的推动,促使英国国家卫生署(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为早期乳腺癌患者批准了赫赛汀。 “患者心声的力量”取得了成功——赫赛汀成为了一种特效药。
但当时赫赛汀仅被允许用于治疗转移性(已扩散的)乳腺癌,而对早期乳腺癌的作用并未进行充分验证。事实上,该药的生产商只是申请将其用于治疗处于癌症早期的一小部分特定类型的女性——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蛋白检测阳性的女性,只有五分之一的女性具有此基因检查记录。
精确评估患者HER2是否阳性的难度和费用、被误诊(即出现“假阳性”)从而被误治的可能性却很少被过度热情但缺乏批判头脑的媒体所报道。 同样,至少五分之四乳腺癌患者的HER2为阴性这个事实也未被强调。[9, 10, 11, 12]
直到第二年,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 NICE)——一个负责科学验证疗效并提出推荐意见的机构,才推荐赫赛汀作为HER2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患者的治疗选择。
但同时也提出一个严重警告:因为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赫赛汀可能对心脏有副作用,NICE推荐医生在开药之前先评估病人的心功能,不能给有从心绞痛到心律失常等各种心脏疾病的患者服用该药。考虑到有关其副作用(有些还很严重)的短期研究数据,NICE强调用药时应谨慎。而长期结果,不论有害还是有利,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出现。[13]
其他国家也存在强烈要求使用赫赛汀的情况。例如在新西兰,患者支持小组、新闻媒体、药厂和政府官员都要求早期乳腺癌患者应该使用赫赛汀。新西兰药品管理局(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 Agency, PHARMAC)——和英国NICE的职能类似,也评价了赫赛汀治疗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证据。
2007年6月,基于上述评价结果,PHARMAC确定早期乳腺癌患者适合服用9周的赫赛汀,并且在此期间同时服用其他的抗癌药物而非先后服用。这种9周疗程法是当时全球都在使用的三种用药疗程之一,并且PHARMAC决定设立基金,用于一项关于赫赛汀治疗最佳疗程的国际研究。
然而在2008年11月,新选举出来的政府官员忽视了PHARMAC的循证决策,并宣布为该药物的12月疗程设立基金。14 关于赫赛汀的使用还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例如,服用该药的时间、应服用多久、该药对某些患者的长期作用是否弊大于利、该药是否可以延迟或者防止癌症的复发。除此之外的担忧也接踵而来,该药和诸如蒽环类药物、环磷酰胺的抗乳腺癌药物一起服用,可能会使患者产生心脏病副作用的概率从4%增加至27%。[15]